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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关于抗击新冠肺炎有哪些规定

2020-02-09 23:23

2019新型冠状病毒,即“2019-nCoV”,因2019年武汉病毒性肺炎病例而被发现,2020年1月12日被世界卫生组织命名。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持续开展流感及相关疾病监测,发现多起病毒性肺炎病例,均诊断为病毒性肺炎/肺部感染。新型肺炎存在人传人现象。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截至2020年1月7日21时,实验室检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1月20日,习近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2020年1月30日,世卫组织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强调不建议实施旅行和贸易限制,并再次高度肯定中方的防控举措。

我公司地处四川省成都市,员工几乎都在成都市居住,了解成都市关于抗击新冠肺炎有哪些规定,让员工和客户与公司一道众志成城,战胜当前困难是十分重要的。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

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广大群众的平安健康,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根据一级应急响应的要求,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向社会通告如下: 
  1.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减少或取消聚会聚餐等集体性活动。若必须前往,正确佩戴口罩,口罩用后不随意丢弃,自觉落实防扩散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肘部捂住口鼻,不随地吐痰。适当开窗通风,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交通工具、商场、餐饮、理发店等密切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应采取佩戴口罩上岗等防护措施。 
  2.停止公共场所聚集性活动。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取消原计划春节期间举行的大型群众活动。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共博物馆全部暂行闭馆。所有歌舞娱乐、游戏游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暂停营业。 
  3.加强交通卫生检疫。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高速路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将设立检疫站,对所有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 
  4.配合做好治疗和医学观察。如果您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请到成都市卫健委已公布的197家设有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及时就诊。如果您14日内曾到过疫情高发地区,或接触过疫情高发地区来蓉人员,请主动到当地社区或乡镇登记,配合相关防控措施。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1月24日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0第2号)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举办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倡议取消家庭聚会,平安过年。

二、暂停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非法转运、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2020年1月8日以来所有来自湖北的人员须到村(社区)委会登记,并居家观察14天。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暂停开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暂停开放网吧、影(剧)院、洗浴、茶楼、KTV等娱乐场所;暂停一切文化、旅游、体育聚集性活动。  

五、宾馆、商场、超市(含食品经营店)、医院、农(集)贸市场、加油(加气)站、婴幼儿用品店、药店等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宾馆、旅馆等住宿场所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六、全市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收客,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目前如还有在行程中涉及湖北进入成都的游客信息,各旅行社和平台公司均必须向属地文旅部门报告并抄送成都市文广旅局。非旅行社组织的散客各自到住宿处属地社区(村)报告自身信息情况。  

七、全市各汽车客运站暂停所有省际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只能在市域内运营;地铁、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所有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不佩戴口罩的乘客予以拒载。  

八、在城市主要出入口、高速公路口等地设置联防联控检疫点进行体温检测,所有进入人员需佩戴口罩,主动停车配合接受检测,如实回答询问。   

九、不制造、不听信、不传播不实言论,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十、市民如有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需要咨询的事宜,可拨打市长公开电话:12345。   

十一、如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市或区(市)县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施行。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0第3号)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节后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现就全市学校开学、机关和企业单位复工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内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在蓉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培训机构等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的既定部署,不得早于2月17日(农历正月廿四)前开学。各学校开学前,不组织任何线下教学和集体活动,提倡开展网上教学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视成都市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全市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实行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尽量少集中、少开会,采取分散办公、居家办公、网络办公等多种形式,科学合理做好工作安排。  

三、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有关要求。要把职工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报市、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有序组织复工。  

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进一步科学调配力量,着力加强保障,继续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护市场主体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四、暂时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0第4号)

为有效阻断节后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外来及返蓉人员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主动到所在工作单位、社区(村)指定地点登记备案,如实填写近期活动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14天内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与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要主动严格落实隔离措施,所在工作单位、社区(村)要积极提供相关生活服务帮助。   

二、对拒不配合或故意躲避疫情防控排查,编造虚假信息欺骗排查人员,拒绝接受防疫检查监测、隔离观察等,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三、各实体药店、网上药店对购买退烧药的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成府发〔2020〕3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0
年2月6日

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六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精神,按照防疫优先、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精准高效的原则,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力度  
  (一)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各单位各企业切实履行法定防疫责任,健全城乡社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复工备案制度,分类确定复工条件标准,建立复工驻点指导督查制度,协调解决防疫、设备、原辅料、人工、资金、运输及用能等困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委社治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  
  (二)确保防疫和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协助防疫和生活必需品生产重点企业,加强个人防护,做好防疫检测,对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等应急物资开辟物流“绿色通道”,将重要防疫物资、应急性生产生活物资、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运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全面落实省、市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加快建立我市重要医用物资战略储备制度,以支持企业扩产和完善医用物资产业链生态圈。疫情期间,对市上确定的参与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按物流费用、员工防护费用分别给予50%、合计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对参与保供、疏通农产品等供需的重点批发市场,减半征收经营户的入场交易服务费(交易佣金),减收部分由政府补贴,每个批发市场补贴金额不超过400万元。对新增产能项目“一窗式”48小时内办结审批,对按要求增产转产防疫用品的技改设备投资予以50%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口岸物流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三)协助企业达到复工防疫标准。各区(市)县以企业为主体,以街道(镇)、社区(村)为单元,帮助建立多方式的科学防疫体系,支持企业依据防疫物资储备水平和防疫能力全部或部分复工复产。对安全复工复产企业的防疫体系建设投入给予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社治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  
  (四)降低企业用水用能等负担。鼓励水、电、气、网络等经营企业对困难企业缓收相关费用,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020年2、3月份用气用水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市财政按区(市)县政府实际补贴额的40%给予补助。对暂时陷入困难但有望扭亏止滑的工业企业,年度用能(用电、用气)费用和物流费用合计200万元以上的给予1.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成都环境集团,各区(市)县政府]  
  (五)建立供应链及进出口贸易应急机制。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稳定公路、航空、铁路等物流通道。协助受疫情影响导致未能按时履约交货的外贸企业,向国家有关进出口商会申请免费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物流办、市投促局) 
   三、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  
  (六)确保中小微企业融资总量增加、利率下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专项安排10亿元低成本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辖内金融机构发放疫情防控相关贷款和防疫相关企业的票据融资需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和贴息政策。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下浮10%。银行机构不抽贷、断贷、压贷,可采用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增加贷款投放。对暂时陷入困难但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市财政给予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金融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确保普惠小微企业年末贷款余额高于2019年,综合融资成本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用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政策,通过适当展期、发新还旧或延期披露等方式纾解企业直接融资风险。完善并用好应急转贷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区(市)县政府]  
  (七)合理分担金融机构疫情贷款损失。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企业提供续贷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的,市财政给予30%的补助。加快设立市级再担保公司,各区(市)县国有控股担保公司2020年3月底前实现实收资本总额翻番,进一步增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收或免收融资担保费,减免部分由市和区(市)县财政按企业隶属关系予以适度补贴。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对中小企业适当延长宽限期,宽限期间不加收罚息。[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  
  (八)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对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贷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且贷款规模增长的,合理确定其监管评级和绩效评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还款逾期90天的情况,可进行统计跟踪,暂不纳入地方金融机构公司坏账范畴。(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国资委)  
  (九)延期缴纳税款。整理公开防控疫情税收政策指引,全面落实支持物资供应、科研攻关、困难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予以缓征、减征或者免征。对受疫情影响申报困难的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采取预留份额、评审优惠、消除门槛等方式,力争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货物、服务比例达80%以上。建立健全预付款制度,鼓励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预付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全面执行“蓉采贷”政策,鼓励融资机构对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提供免抵押、高效率的信用融资服务,放大授信额度,下调贷款利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各区(市)县政府]  
   四、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十一)缓缴社保及减轻公积金缴存负担。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及经营主体,适度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延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企业职工个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不受影响。实行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对其中暂时困难但有望恢复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继续执行社保降费调基政策。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对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疫情期间,对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每增加一名员工并稳定就业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员工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发放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成都公积金中心,各区(市)县政府]  
  (十二)加强就业适岗技能培训。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账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亿元,对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企业,按照岗前培训500元/人、提升培训3000—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相关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三)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和申请特殊工时制度,也可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延长假期及推迟复工期间,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薪酬而非强制工资报酬。[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市)县政府]   
   五、补齐短板加大项目投资力度 
  (十四)突出重点补齐城市发展短板。加快弥补健康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建设,加快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市疾控中心、市七医院天府院区病房改建和健康管理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增强全市二甲以上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治理和应急体系,加强物联网、工业互联网、5G网络、云计算平台、城市智控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灾备应急防控体系,建立社会救援能力及重要灾备物资生产、仓储、运输能力数据库、网络图和调度系统。加快建设区域协调与城乡融合发展体系,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五)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将大运会场馆、东西城市轴线、天府大道北延线、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天府国际机场等重点工程建设单位人员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等工作纳入重点保供范围,切实协调解决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问题。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项目,允许合理延后合同执行期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六)支持工业企业提能扩产。对工业企业满足市场需求的扩大再生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按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投资额在100万元—2000万元的按10%比例补助,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部分的按5%比例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十七)激励企业提升研发能力。支持校院地企开展协同攻关,重点支持病毒学领域前沿研究,按规定为相关研发机构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定期发布科技成果清单和企业技术需求清单,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发“硬核科技”重大创新产品。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按照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量给予5%—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认定的产品,分别给予生产企业、应用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六、着力稳定居民消费发展新经济新业态 
  (十八)减免中小企业租金。减轻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休闲娱乐、餐饮住宿、旅游商贸、康体美容及相关制造行业资金负担,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物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2020年2月份租金全免,3、4月份租金减半。由其他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物业,鼓励商协会倡议业主与承租方共度时艰、协商减免缓企业租金。各区(市)县可对减免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各区(市)县政府]  
  (十九)联动激发服务业产业链活力。发挥商协会作用,支持上下游联动,适时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加入熊猫金卡升级计划,联合开展消费服务。鼓励进行线上转换的消费业态发展,举办网上博览会,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支持线上线下联动,推动成都元素创新IP在蓉转化为新兴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新经济委,各区(市)县政府]
  (二十)发布新经济企业能力清单。加强应用场景供给,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帮助企业开拓增量市场,吸引社会风险投资基金,用活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鼓励前沿技术、创新产品、新兴业态在疫情阻击、生产恢复、生活保障、城市治理等领域的创新转化和推广利用。重点围绕互联网医疗、智慧康养、远程办公、虚拟社交、网络游戏、在线教育等新业态,发布疫情防控产品(服务)新经济企业能力清单,培育新经济业态和消费新热点,打造经济新增长点。[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公园城市局、市网络理政办、各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市)县政府]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中央、省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措施,遵照其执行。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0第5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市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疫情期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自觉做好自身防护,勤洗手、少出门、不聚集、不聚餐,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 
  二、全市城镇居住小区(院落)、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散居院落实行限制外来人员进入的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入应出具有效证件,并测量体温,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业主装饰装修、小区水电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暂缓施工。水电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同意后实施。 
  三、宾馆、饭店、餐饮、超市、农(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四、企事业单位、出租屋业主或者其他房屋出租人必须落实防控责任。企事业单位、出租屋业主对相关人员管理负主体责任,出租屋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必须按要求立即报告重点疫区抵蓉人员情况、落实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规定、履行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报告责任、配合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五、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严格遵守防疫管理有关要求,公职人员要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六、各类场所一旦发现确诊病例,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溯源排查,切断传播途径,及时采取局部或全部封闭等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七、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和市民群众必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成冠肺防指〔2020〕43号

各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春节假期结束后的人员返程和企事业单位复工高峰,指导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深化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牵头责任,确保疫情防控落实到每一个基本单元,市指挥部针对前期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相关部门分片分行业拟制了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各区(市)县要按照要求细化部署、强化执行;各行业部门要立足分管职能加强指导、随机抽查、严格督促,市指挥部将对各地各部门工作部署和执行落实情况持续开展驻点督查。
  特此通知。 

附件:1.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十条
     2.街区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十条
     3.楼宇疫情防控工作要点九条
     4.村(涉农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要点九条
     5.市场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十一条
     6.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十条
     7.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点九条
     8.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要点九条
     9.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点九条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2月7日

附件1

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十条

一、突出“严”字守住门,体现感知度和可视度。 
  1
、“一扇门”:对小区实行适度封闭式管理,人行、车行分别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在单元(电梯)内张贴《致成都市居民的一封信》《致武汉及疫情高发地区来蓉朋友的告知书》。   
  2、“两个入口”:落实24小时轮班制度,安排2名以上物业(保安)人员和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或志愿者在小区人行、车行入口,负责检查人车、测量体温、做好登记等。无物业管理的小区除门卫外,由属地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或志愿者参与履行上述职责。  
  3、“三问三登记”:“三问”即问从哪里来、是否去过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是否有身体异常情况。“三登记”即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回蓉必登记、外地返蓉必登记、身体发热必登记。   
  二、突出“准”字管住人,体现对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精准管理。  
  4、“一档”:建立小区“一院一档”“一房一户”台账,返家来客实行登记制度,每日以户为单位更新居家人员情况,特别是外地户籍、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户籍、近期来蓉返蓉人员、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等重点人员基础数据。  
  5、“两清楚”:每日更新房屋出租信息,滚动摸排,做到房东、租客情况“两清楚”。强化房东责任,加强对现有租户的联系、问讯和查访,做到“两问一劝”(一问行踪,二问健康,三劝延期)。  
  6、“三覆盖”:宣传全覆盖,围绕“不聚集、少接触、不流动”,深入引导居民;社会动员全覆盖,广泛发动楼栋长、网格员、志愿者参与,包干到楼栋单元;对外地户籍、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近期来蓉返蓉人员、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等重点人员底册动态管理全覆盖。  
  三、突出“实”字尽好责,体现居家安心、社区温度。  
  7、“勤消毒”:在做好日常保洁的基础上,每天对门卫室、楼道、楼梯间、电梯间、公共卫生间、停车场、垃圾房等小区公共区域清洁消毒不少于两次。  
  8、“两暂停”:小区内老年活动室、日照中心、文体活动场所一律暂停开放,社区社团等活动一律暂停。  
  9、“三保障”:服务保障好三类人群。一是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积极主动配合医务人员开展居家隔离观察,做好对象随访工作,防止其离开居所,同时提供“两代服务”(生活物资代买、日常事项代办),确保情绪稳定、正常生活。二是老年、残疾人群。确保刚性服务需求,引导少出门,有效控制风险。三是生活困难人群。加强对困难家庭的关心关爱,给予日常照料服务,进行定期探访。  
  10、“强管控”:属地街道(镇)及公安派出所强化对工作措施的执行保障,及时发现化解矛盾纠纷,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处置。

附件2

街区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十条

一、开业前做到“三必须”  
  1.
经营人员凡从外地返蓉的,自抵蓉之日起,必须主动向当地社区报到登记。从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返蓉的,自抵蓉之日起,自觉做到14天自我居家隔离观察;从其他地区返蓉的,提倡自抵蓉之日起,进行健康申报,并自行开展健康监测,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信息登记。经营人员应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如实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 
  3.经营人员带回活禽或野生动物必须上报。经营人员外出返蓉不得带回活禽或野生动物;已带回的,必须上报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并作无害化处理。 
  二、开业中做到“三全”  
  4.全员佩戴口罩。商铺所有经营、工作人员,都必须佩戴口罩。商铺需设立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并引导顾客分类投放。 
  5.全天候检测体温。经营人员要每天上、下午2次进行体温检测。需对所有来店顾客进行体温监测。 
  6.全时段上报突发情况。商户如果有发烧等身体不适状况,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若有其他方面的突发情况,应报告商务、公安等相关部门,或致电12345成都市市长热线。 
  三、开业场所做到“四严格” 
  7.严格做好店内消毒工作。在做好店内日常保洁的基础上,每天至少增加上午、下午2次店内消毒工作。 
  8.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店主应严格落实好门前卫生责任制度,严禁临街晾晒毛巾、衣物,严禁向街面倾倒、排放污水及其他废弃物。城管部门须加大对商铺垃圾的收运力度,做到日产日清。城管部门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进行教育劝导、依法查处。 
  9.严格禁止占道售卖宰杀活禽、野生动物等行为。城管部门应持续加强占道售卖宰杀活禽、野生动物等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  
  10.严格禁止店内人员居住。防止因经营、居住、生活“三合一”而发生意外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商户人员的监督管理。       

附件3

楼宇疫情防控工作要点九条
  1.明确责任。各楼宇业主和入驻企业作为责任主体,与物业管理单位作为实施主体应联动楼宇疫情防控,明确细节、压实责任。 
  2.早做准备。为保证及时应对,措施有效,各楼宇物业管理单位应及早联系入驻单位,掌握复工后拟进入所有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作为管理的基础依据,并将汇总情况上报所在街道。 
  3.严查入口。建立楼宇人员和车辆登记制度,对所有进入楼宇的人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进入楼宇办公空间的所有人员必须配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应拒绝其进入,及时报告属地社区,并督促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4.规范消杀。楼宇公共区域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清洁消毒的范围包括门卫室、电梯厅、楼梯间、物业管理用房、卫生间、停车场(棚)、垃圾房(箱)等公共区域。楼宇办公区域每日至少通风3次。关闭楼内公共空间,如健身房、大型会议室等。 
  5.减少交汇。减少人员在楼宇公共空间的交汇聚集,物业管理单位要合理设置登楼路径,并设置指引标志;合理引导人员分散使用多部电梯,倡导低层区域办公人员步行上楼。 
  6.提倡错峰。楼宇管理方应引导入驻企业实行错峰上下班、弹性工作制、居家办公,避免高峰时期的人员集中导致的风险。提醒员工做好上下班途中特别是选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个人防护。 
  7.避免聚集。楼宇配套餐饮应考虑采取分时分批接待方式,建议采取盒饭分餐制,业主返回各自办公室及工位就餐。楼宇内原则上不召开人员集聚性会议,尽可能使用网络会议工具。 
  8.应急处置。严格执行首见报告制,即首先发现疑似病例的,在获知情况的10分钟内,向属地街道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信息,并做好续报;楼宇管理方须在入口处附近设立应急隔离点,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并及时报属地疾控机构。 
  9.加强宣传。楼宇业主方及时掌握最新政策、规定、工作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向楼宇业内企业做好推送,并做好其他应对疫情的防控宣传工作。  

附件4

村(涉农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要点九条
  一、守进口,杜绝传播源进入  
  1.
“一卡口”:减少村内通行道口,原则上一个自然村落保留一个出入卡口及一个应急通道,卡口都应落实村“两委”成员或党员带队、志愿者参与的全天候值守制度。在卡口醒目位置明示“进村人员需登记”等标识标牌。在其余进出路口均设置“禁止通行”“掉头”“进村口位置”等标识。跨村主要道路可实施跨村联防。  
  2.“二人岗”:每个卡口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看守,落实24小时轮班制度,负责检查人车、测量体温、人员登记等,对体温异常的人员,应立即报村委会,并督促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参加防控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每天测量体温2次(上下岗各一次)。 
  3.“三问三登记”:“三问”即问从哪里来、是否去过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是否有发热。“三登记”即外地返蓉必登记、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回来必登记、身体发热必登记。 
  二、管人头,防止疫情扩散 
  4.“小单元”:以组和自然村为基础,联户管理,邻里守望,组织村民自治,突出村民群众自觉防控作用。充分发挥村民组长、党员、志愿者等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完善村民发现报告机制。 
  5.“房管人”:落实庭院宅基主体责任,加强外地来蓉人员管控。点清人头,做好村民健康信息登记,每日动态更新常住、流动人员及重点人员信息。 
  三、抓巡查,实现快核快处 
  6.“快处置”:加强对居家隔离等重点人员情况的常态化巡查和日常服务,有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置。对于处置困难的,快速上报,责任到人、处置到底。 
  7.“联排查”: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作用,切实加强村内企业包括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外来人员动态排查,指导、落实疫情防控举措。  
  四、禁集聚,降低疫情风险  
  8.“闭场所”:农村文化场所、老年协会、棋牌室、麻将馆、游乐健身等非涉及农村群众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引导群众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确需办理要经村“两委”同意后报镇(街道)备案,有必要的防护措施方可举行。 
  9.“重宣传”:加强疫情防控宣传,落实“三要四不要”(即一要出门戴口罩,二要日常勤洗手,三要做好居室卫生,四不要扎堆聊天、打牌,五不要相互串门、聚餐,六不要乱扔废弃口罩,七不要造谣传谣信谣)。

附件5

市场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十一条  
  
一、把好“进门关”  
  1.
“两扇门”:各市场、大型超市卖场、餐饮等经营场所,人员最多只从两扇门进入;建议车辆进出分离,从一扇门进、另一扇门出。 
  2.“两动作”:对所有进入相关场所的人员及车上人员,一看口罩戴不戴(未戴口罩人员劝其不要进入),二测体温高不高(体温高于37.3度人员,督促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3.“三必须”:对员工统一登记造册、加强管理。员工外出返蓉的,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分类管理;返岗前14天有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必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员工每日晨检,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必须督促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二、把好“场所关”  
  4.“三个按时”:每天按时清洁消毒(墙面、台面、地面)、每天按时通风换气、每天按时清理垃圾。 
  5.“三个倡导”:倡导分散就餐、倡导在线销售、倡导非现金结算。 
  6.“三个尽量少”:尽量少乘电梯、尽量少开空调(尤其不开或少开中央空调)、尽量少开会议(倡导视频会议、在线沟通,暂停人员集聚的大型会议)。 
  7.“三个做到”:做到设置废弃口罩回收容器、做到配置专职管理队伍、做到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三、把好“经营关” 
  8.“三个明确”:明确防控预案、明确工作责任、明确联系人员。各经营单位必须负责人牵头,建立联络员制度,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报告、对接。 
  9.“三个到位”:宣传告知到位,不信谣不传谣;措施落实到位,防护要积极;安全督查到位,思想要重视。 
  10.“六个禁止”:禁止活禽交易、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禁止哄抬物价、禁止囤积居奇、禁止群体性聚餐、禁止聚众性促销。 
  11.“两个落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附件6

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十条
  一、复工前 
  1.
主体责任要明确。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制定防控工作方案,细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分工和职责。 
  2.员工信息要精准。建立复工人员排查档案,明确复工人员流动情况、近期疫区往来情况、接触情况,签订必要的责任书、承诺书。 
  3.消杀防护要先行。进行全面消杀防护工作,确保复工生产前安全卫生条件达标。 
  4.防疫物品要备齐。储备保障好复工人员所必须的口罩、测温仪、消毒剂等物品。严格按照成都市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落实有关事项。 
  5.宣传工作要到位。张贴戴口罩、测体温、勤洗手等宣传标识,提醒员工防疫注意事项,及时发布疫情防控通知、通告。 
  二、复工后  
  6.每日排查要全面。建立全员健康管理台账,每日记录企业人员健康情况,做到全覆盖、每日新。内部重点区域(如电梯、过道、卫生间、食堂等)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 
  7.进出关口要严控。设置人流、物流固定进出通道,设定测温点,逢人必检。做好进出车辆、到访人员的登记、测温和消毒,全员必须佩戴口罩。 
  8.生产场所要管好。不同工作区域要相对隔离,各车间、各工序、各功能不同的区域之间相对独立。工作场所保持自然通风通气,不要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如需使用须加装净化消毒装置。 
  9.员工就餐要独立。员工就餐实行多种方式的独立分餐,避免集中用餐。 
  10.异常应急要及时。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隔离,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出现确诊病例后,积极配合属地防疫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治、调查等工作。

附件7

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点九条
  建设工地疫情防控期间工地复工实行项目审核达标后方可复工的备案审核制,复工后要做好疫情防控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  
  1.
全排查。复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复工条件要求,开展人员全面排查。排查情况纳入申报复工条件,防止疫情输入和蔓延。 
  2.全封闭。所有工地应打围封闭,严格进、出场登记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 
  3.设专岗。项目须设立专人专岗,安排专项资金、调度防疫物资,全面负责本项目防疫工作,对接属地社区、行业主管部门,24小时值守。 
  4.测体温。在项目出入口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人员上下班必须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异常,应及时送至市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5.戴口罩。在疫情传播风险较高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6.勤消杀。对重点区域,如食堂、宿舍、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定时消杀。 
  7.有隔离。项目现场须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集中单间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8.优方式。改进生产方式,在管理方式上采取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施工组织方式上采取小规模、分工种、分工序的作业方式。  
  9.强应急。一旦发生疫情,按照疫情处置“五步工作法”,即:发现送诊-加强监测-停工排查-现场消杀-达标复工,确保处置妥当有序。

附件8

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要点九条  
  一、严守公路入口关,阻断病毒输入   
  1.联防联控求时效。对通过公路进入成都所有车辆和人员逢车必查、逢人必检,确保不漏检一车一人。  
  2.公路三查要记牢。对所有通过公路进入成都的车辆和人员严格登记,实行“三查”:查车辆信息,登记起止地;查人员信息,采集居住信息;查体温信息,防止疫情扩散。  
  3.跨省运营暂取消。暂停省际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   
  二、严控公共交通关,防止疫情扩散   
  4.枢纽场站严排查。在公共交通场站出入口安装体温检测设备或配备手持测温仪,设置临时隔离区,对进出旅客进行体温检测。  
  5.交通工具勤消毒。公共交通工具不消毒不上线,在营运过程中不少于2次消毒;加强通风并消毒,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立柱等乘客经常接触的部位消毒。枢纽场站内公共区域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6.司乘人员强防护。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于不佩戴口罩的乘客予以拒载。  
  三、严把运输流通关,保障城市运行   
  7.公路交通不中断。严禁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依法予以处置。  
  8.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中断。对运送医患人员和防疫应急物资的车辆重点保障,不停车、不收费,优先通行。  
  9.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不中断。实施地铁公交保障服务、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供、民工返岗运送、项目复工交通保障等四大专项行动,满足市民出行、城市运转需要。

附件9

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点九条   
  1.两手抓。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城市运行,全力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到位、防护设施设备保障到位、市民群众心理疏导到位、全覆盖排查防控到位、稳增长促发展举措研判制定到位。 
  2.作表率。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结合实际设立“党员突击队”“党员示范岗”,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疫情防控一线,走在前列、作好表率,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发声、科学发声,消除恐慌情绪,提振必胜信心。 
  3.严排查。做好健康申报和台账管理,每日统计本机关干部职工流动情况及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全面实时准确掌握动态,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干部职工要服从相关部门开展的防控工作,积极配合社区筛查工作,如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戴口罩到附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4.把入口。严格落实门岗体温筛查,做到人员全覆盖,不漏一人,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放行。集中办公区应设立体温筛查室,如有发热者应及时引导发热者戴上口罩到附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5.勤消毒。加大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会议保障部门要做好参会人员体温检测,强化会议环境、设备用品清洁消毒工作。加强食堂卫生管理,餐具要切实加强消毒。在办公区明显位置设置废气口罩专用垃圾桶,定时清理处置。 
  6.严值守。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无缝衔接值班值守,严禁擅离职守、消极应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合理轮换值班备勤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始终保持战备状态。 
  7.转方式。积极推行网络理政,开展线上政务服务、预约办理,最大限度减少窗口单位办事人员聚集。严格精简非紧急会议、活动、调研、考察,大力推动电话、视频会议等信息化技术办公,既保障重要事务有序推进、又防止交叉感染,确保机关科学作为高效有序运转。 
  8.守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证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履职担当。发扬斗争精神,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坚决抵制错误言论、虚假信息,带头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9.强关爱。加强对防疫一线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选树宣扬先进典型,合理安排轮换休息,做好防护用品等保障。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有序开展线上文化娱乐活动,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实心干事科学作为的机关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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